季涛状告故宫专家杨丹霞一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2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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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天问拍卖总经理季涛状告故宫专家杨丹霞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杨丹霞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如下:
综上,杨丹霞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支持。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150元,由杨丹霞负担(杨丹霞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直接给付季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杨丹霞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5日对本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其侵权行动,并删除其微博上的有关侵权内容;
2、 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微博首页显著位置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季涛公开赔礼道歉,连续发布三十天,(声明内容须经本院核准,如被告杨丹霞拒不履行该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杨丹霞负担);
3、被告杨丹霞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负担案件的受理费。
季涛在微博中表示:“由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可见,法庭并不关心《功甫帖》的真伪,他们关注的是:人们公开发表的语言是不是妥当。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不能光明正大的与大家一起讨论问题,而是躲在暗处谩骂攻击别人,违反了人际和谐交流的基本准则!该判决也许将有助于促进微博语言的更加文明!这是我十分乐意看到的事情!”
截至发稿时,昵称为“Mr让阿让的涉案微博内容已经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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